全票制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全票制又稱「全額連記制」或「多議席多票制」,指選民最多可選擇與議席數量相同候選人的投票制度。全票制可細分為簡單全票制(plurality-at-large)及排序全票制(preferential bloc voting),分別在於後者包括了投票者對候選人的優先選擇次序。[1] 本條目存在以下問題,請協助改善本條目或在討論頁針對議題發表看法。 此條目需要精通或熟悉政治的编者参与及协助编辑。 (2012年11月23日) 此條目可能包含原创研究。 (2020年12月13日)
全票制又稱「全額連記制」或「多議席多票制」,指選民最多可選擇與議席數量相同候選人的投票制度。全票制可細分為簡單全票制(plurality-at-large)及排序全票制(preferential bloc voting),分別在於後者包括了投票者對候選人的優先選擇次序。[1] 本條目存在以下問題,請協助改善本條目或在討論頁針對議題發表看法。 此條目需要精通或熟悉政治的编者参与及协助编辑。 (2012年11月23日) 此條目可能包含原创研究。 (2020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