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判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教判,即教相判释,亦称教相、判教、教摄,佛教术语,即判別解釋佛陀教法相狀差別之理論。大乘佛教諸多教典傳至中國後,佛教僧眾就教说的形式、深淺、先後等,進行分类而判別教说。佛陀教法應對象根機,義理互有出入,教相判释因此产生,以明佛陀言行之真意,建立貫攝全部佛法的綱領與體系[1]。自智者大師創建天台宗,論難南三北七諸師,貢獻了新的判教理論,和華嚴宗、法相宗之教判並爲漢傳佛教傳統通行之判教體系[2]。 此條目需要补充更多来源。 (2017年7月31日)
教判,即教相判释,亦称教相、判教、教摄,佛教术语,即判別解釋佛陀教法相狀差別之理論。大乘佛教諸多教典傳至中國後,佛教僧眾就教说的形式、深淺、先後等,進行分类而判別教说。佛陀教法應對象根機,義理互有出入,教相判释因此产生,以明佛陀言行之真意,建立貫攝全部佛法的綱領與體系[1]。自智者大師創建天台宗,論難南三北七諸師,貢獻了新的判教理論,和華嚴宗、法相宗之教判並爲漢傳佛教傳統通行之判教體系[2]。 此條目需要补充更多来源。 (201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