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北部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新疆北部[1]:4[2],又称北疆[1]:4[3]、北疆地区[1]:4[2],清朝时称準部,指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以北的地区。依现行行政区划包括乌鲁木齐市、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克拉玛依市、昌吉回族自治州、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等地[3]。亦有将乌鲁木齐市、昌吉回族自治州歸入東疆的分法[4]。 依现行行政区划区分的新疆南部(藍色)、新疆北部(黃色)及新疆东部(紅色) 此條目介紹的是新疆地理。关于北疆,请见「北疆 (消歧义)」。
新疆北部[1]:4[2],又称北疆[1]:4[3]、北疆地区[1]:4[2],清朝时称準部,指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以北的地区。依现行行政区划包括乌鲁木齐市、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克拉玛依市、昌吉回族自治州、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等地[3]。亦有将乌鲁木齐市、昌吉回族自治州歸入東疆的分法[4]。 依现行行政区划区分的新疆南部(藍色)、新疆北部(黃色)及新疆东部(紅色) 此條目介紹的是新疆地理。关于北疆,请见「北疆 (消歧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