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奏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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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奏曲(義大利語:concerto,法語:concert,德語:Konzert),指一件(或数件)独奏乐器和乐队协同演奏,既有对比又相互交融的作品。
十八世紀之後,協奏曲漸漸演變出三種形式:大协奏曲(concerto grosso,形式上是樂團小群組、大群組的競合),独奏协奏曲(solo concerto,單人與樂團全體的互動),以及較為少見的樂隊協奏曲(ripieno concerto)。其中,独奏协奏曲由於能夠充分展現獨奏樂器的特色,又不失合奏的壯麗,自十九世紀起脫穎而出,受到近、現代觀眾的喜愛。
從科列里、托列里、韋瓦第到巴赫,协奏曲的語法取得了長足的進展,並在莫扎特筆下達到高峰。特別是莫札特可觀的廿七首鋼琴協奏曲創作,使得协奏曲自此成為足以與交響曲、弦樂四重奏鼎足而立的重要作曲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