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勋章是中华民国北京政府颁授给“有勋劳于国家者”以及“有功绩于学问及事业者”的勋章,正式名称为嘉禾章,为北洋政府大总统以外的人能获得的最高等级勋章[1]。1912年7月29日,陆徵祥签署《勋章令》正式确立北洋政府的勋章制度。嘉禾章分九等十种,其中二等分为二等大绶嘉禾章和二等嘉禾章。
事实速览 嘉禾勋章, 由中華民國大總統授予 ...
嘉禾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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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華民國大總統授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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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立 | 1912年7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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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 | 中華民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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頒予 | “有勋劳于国家者” “有功绩于学问及事业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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狀態 | 已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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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者 | 中華民國大總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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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者 | 中華民國大總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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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級 | 第二到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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級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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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級 | 大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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