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笔法
行文时委婉而微妙地表达作者主观看法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春秋笔法,又称春秋書法或微言大义,指行文中虽然不直接阐述对人物和事件的看法,但是却透过细节描写,修辞手法(例如词汇的选取)和材料的筛选,委婉而微妙地表达作者主观看法。原意是指由後世人嚴格查定前人,看誰是極惡之人、誰尊敬當朝,即所謂「善惡自有歷史證明」[1]:13。当下,春秋笔法则指文章用笔曲折而意含褒贬的写作手法。[2]
孔子於西元前480年左右編纂《春秋》(也有人认为並非孔子著作)[1]:13。孔子在记述历史时,暗含褒贬。到后世別人寫「春秋三傳」(《左氏傳》、《公羊傳》、《穀梁傳》)三種註釋書,將本來僅是年表之《春秋》所傳達之各種事件,加上「此人行為正確」、「此人結果不當,是不好的」等嚴格批判,決定善惡[1]:13-14。作者为了阐述孔子的思想,撰写了专门的著作以解释《春秋》的内在涵义,特别是其中涉及礼的一些细节。然後,由於孟子曰「孔子成春秋,而亂臣賊子懼」,「春秋筆法」一語便開始有「誰是極惡之人,或是尊敬朝廷,由後世人們嚴格查定」之意思[1]:14。这种做法称为微言大义[3]或者春秋笔法,受到中国古代的传统所褒扬。宋欧阳修组织编修的《新唐书》、《新五代史》大量运用春秋笔法。錢大昕云:“《春秋》,褒貶善惡之書也。”朱熹认为《春秋》并无表示褒贬之义的所谓书法[4]。例如春秋時期鄭國內亂之一的共叔段之亂,孔子等人便譏刺鄭莊公和共叔段兄弟之間的行為(即“鄭伯克段於鄢”),但對於潁考叔卻是讚譽有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