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過雲
香港連環殺手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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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過雲(1955年5月22日—),原名林國裕,又名林友強,香港連環殺手,人称「雨夜屠夫」[1]。
事实速览 林過雲, 原文名 ...
林過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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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名 | 林友強 |
出生 | 林國裕 (1955-05-22) 1955年5月22日(69歲) 英屬香港 |
国籍 | 英國及其殖民地(1955年5月22日-1982年12月31日) 英國屬土(香港)(1983年1月1日-1997年6月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1997年7月1日至今) |
别名 | 香港屠夫(傳媒稱呼)→雨夜屠夫(自創稱號) |
教育程度 | 深水埗利瑪竇中學 |
职业 | 夜班計程車司機 |
知名于 | 連環肢解案、香港連環殺手、強姦犯 |
刑事处罚 | 死刑→終身監禁→不會假釋 |
刑事状况 | 服刑中 |
动机 | 性快感(淫樂殺人) |
定罪 | 四項謀殺罪 |
谋杀 | |
受害者数量 | 陳鳳蘭、陳雲潔、梁秀雲、梁惠心 |
谋杀时间段 | 1982年2月-1982年7月 |
国家 | 英屬香港 |
位置 | 土瓜灣貴州街安慶大廈2樓F室 |
目标 | 舞女、收銀員、清潔工、學生(皆為女性) |
死者数量 | 4 |
武器 | 電鋸、手銬、電線、外科手術刀 |
被捕日期 | 1982年8月17日 |
收监于 | 赤柱監獄→轉往石壁監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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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案時,林任職夜更的士司機,接載目標後將之殺害。後於住所內解剖,肢解屍體後會取出死者性器官製成標本,過程亦會拍照及錄影留念,有資料[來源請求]指其亦曾向第四名受害者姦屍。最後,其因前往攝影店提取照片被捕。林過雲犯下之重案震驚香港社會,為香港首位連環殺手。林之罪行被拍成多部驚悚電影,為本地流行文化中最廣為人知的罪犯,他犯下的案件於2003年香港電台舉辦的「十大哄動案件選舉」排行第一位[2]。其後更與「屯門色魔」林國偉被合稱為「雙林」(值得一提的是林過雲的原名林國裕與林國偉只相差1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