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时宪法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比利时宪法(荷蘭語:Belgische Grondwet;法語:Constitution belge;德語:Verfassung Belgiens)是比利时的最高法律,享有最高法律效力,其确立了比利时的君主立宪制、議會制和联邦制。比利时宪法可以追溯到1831年,宪法制定时,比利时是单一制国家,但自20世纪70年以来,经过数次国家改革(英语:State reform in Belgium),比利时逐渐转变为联邦制国家。因此,比利时宪法于1994年2月11日进行了“协调”(coordonnation)[1][2]。 事实速览 比利时宪法, 概況 ...比利时宪法比利时宪法 (1931年)概況原文標題(法語) Constitution du 7 février 1831司法轄區比利时批准日期1831年2月7日,193年前(1831-02-07)政體议会君主制政府架構政府分支三权(行政、立法、司法)立法機關比利時聯邦議會 (參議院和眾議院)行政機關国王及其政府对众议院负责;首相作为政府首脑司法機關比利时最高法院(法语:Court of Cassation (Belgium))國家結構联邦制,下设3个大区和3个社群最近修憲日期2017年全文 維基文庫的比利时宪法关闭
比利时宪法(荷蘭語:Belgische Grondwet;法語:Constitution belge;德語:Verfassung Belgiens)是比利时的最高法律,享有最高法律效力,其确立了比利时的君主立宪制、議會制和联邦制。比利时宪法可以追溯到1831年,宪法制定时,比利时是单一制国家,但自20世纪70年以来,经过数次国家改革(英语:State reform in Belgium),比利时逐渐转变为联邦制国家。因此,比利时宪法于1994年2月11日进行了“协调”(coordonnation)[1][2]。 事实速览 比利时宪法, 概況 ...比利时宪法比利时宪法 (1931年)概況原文標題(法語) Constitution du 7 février 1831司法轄區比利时批准日期1831年2月7日,193年前(1831-02-07)政體议会君主制政府架構政府分支三权(行政、立法、司法)立法機關比利時聯邦議會 (參議院和眾議院)行政機關国王及其政府对众议院负责;首相作为政府首脑司法機關比利时最高法院(法语:Court of Cassation (Belgium))國家結構联邦制,下设3个大区和3个社群最近修憲日期2017年全文 維基文庫的比利时宪法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