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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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文明建设在中國近代發展的語境為改革開放新詞語, 將精神文明、物質文明並列的2種文明理論、政策語彙[1]。該詞正式發表于1982年9月1日至11日在北京召開的中共十二大[2]。1986年9月28日在北京舉行的中共十二屆六中全會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是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3]。改革開放後素質教育、愛國主義教育、三觀等理論、政策都為精神文明建设重要組成[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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