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种族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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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殖民统治(英语:Colonial history of the United States)以及奴隶时代开始,种族主义和民族偏见就成了美国的一个主要问题。法律曾一度默许了种族主义的合法性,并给予白人受法律保护的优待和权利,而这些权利不为美国原住民、非裔美国人、亚裔美国人以及拉丁裔美国人所享有。从17世纪开始一直到19世纪60年代,歐裔美國人(尤其是英裔美国人)享有法律所赋予的特权,这些特权了包括受教育权、移民权、选举权、公民权、土地征用权以及刑事诉讼权。这一时期,许多从欧洲移民而来的非新教徒──尤其像是犹太人、爱尔兰人、波蘭人以及意大利人──在美国社会中都遇到了排外主义以及其他一些种族歧视形式,而歧视他们的人并不完全是白人。
以种族主义和民族主义为导向制度架构主要包括奴隶制,与印第安人的战争,美国原住民保留地,对原住民的隔离,专门的寄宿学校,以及集中营。[1]对种族歧视的正式废除发生在20世纪中叶,但这不能为社会所接受,这一行为也被视为有悖道德。但种族政治现象仍然显著。社会经济不平等中依旧保有种族主义,[2]并且采取了一种更加现代、更加委婉的表达方式,这种方式成了一种最为普遍的种族主义符号。[3]种族分层还是继续存在于就业、居住、教育、贷款和政府治理中。
美国人权网(英语:US Human Rights Network)涵盖了众多美国公民权和人权组织,它曾报道说:「在美国,歧视渗透于生活的方方面面中,并延伸到了所有有色族群中。」[4]虽然在过去几十年中,一般美国民众所持观点本质上已经有所转变,但美国广播公司新闻网等组织的调查发现,许多美国人承认还是有歧视性观念;例如,美国广播公司新闻网2007年的一篇文章说大约十分之一的人承认对西班牙裔美国人有种族偏见,而四分之一的人承认对阿拉伯裔美国人有种族偏见。[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