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司法官集體收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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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司法官集體收賄案,2010年在臺灣爆發的司法貪瀆弊案。臺灣高等法院法官陳榮和、李春地、蔡光治、板橋地檢署檢察官邱茂榮等四名司法官,涉嫌透過白手套謝燕貞、黃賴瑞珍,收受前立委何智輝賄款,將何智輝涉及的銅鑼工業區開發弊案,在二審時,由15年刑期改判為無罪。法官蔡光治、房阿生,另外涉及張炳龍行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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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司法官集體收賄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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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 | 最高法院 (中華民國) |
判决下达日期 | 2013年10月17日 (2013-10-17) |
判例引注 | 102年度台上字第4200號 |
转录 | 裁判書 |
案件历史 | |
相关行动 | 歷審案件 |
法庭成员 | |
法庭设置 | 賴忠星 呂丹玉 吳燦 張惠立 蘇振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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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爆發後,司法院院長賴英照為負起政治責任請辭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