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国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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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国宪法(蒙古語:Монгол Улсын Үндсэн Хууль,字面意思为“蒙古国的基本法”)是蒙古国的宪法。当前通行的宪法为1992年1月13日通过,同年2月12日生效,并先后于1999年、2001年修改。[1]
事实速览 蒙古國憲法 Монгол Улсын Үндсэн ХуульConstitution of Mongolia, 概況 ...
蒙古國憲法 Монгол Улсын Үндсэн Хууль Constitution of Mongolia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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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況 | |
原文標題 | Монгол Улсын Үндсэн Хууль |
司法轄區 | 蒙古 |
批准日期 | 1992年1月13日 |
生效日期 | 1992年2月12日 |
政體 | 單一半總統憲政共和制 |
政府架構 | |
政府分支 | 3個 |
國家元首 | 總統 |
立法機關 | 一院制(國家大呼拉爾) |
行政機關 | 總理領導內閣 |
司法機關 | 最高法院(英语:Supreme Court of Mongolia) |
選舉人團 | 無 |
制定歷史 | |
立法機關 首設日期 | 1992年7月21日(英语:1992 Mongolian legislative election) |
行政機關 首設日期 | 1993年6月6日(英语:1993 Mongolian presidential election)(總統) 1992年7月21日(總理) |
修憲次數 | 2次 |
最近修憲日期 | 2014年7月22日 |
原始文本 保存地點 | 烏蘭巴托 |
初審機關 | 大人民呼拉爾 |
已取代 | 蒙古人民共和國憲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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