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初中生杀人案
中国未成年人凶杀案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邯郸初中生杀人案(又称初中生霸凌并杀害同学事件[1]、初中生杀人埋尸案[2])是一宗发生于2024年3月10日的故意杀人埋尸案。居住于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的3名未成年人在该日涉嫌共同杀害了时年13岁的小光(化名)。三名行凶者与被害人小光年龄相仿,为初中同学关系,其中一人为受害人同桌。据受害者姑姑提供的信息,三人长期在学校对受害人进行校园霸凌。2024年3月10日下午1时许,受害人称其与同学外出游玩,而后失联。3月10日晚间,家属选择报警。3月11日,受害人的尸体于在当地的一处蔬菜大棚内被发现。3月13日,邯郸警方将三人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刑事拘捕[3][4]。3月18日,根据邯郸警方调查,初步认定本案为一起预谋杀人案,根据对埋尸坑的现场勘验,犯罪嫌疑人曾于案发前的3月9日预先挖掘埋尸坑[5]。2024年4月8日,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发布通告称,最高人民检察院已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涉案的三名未成年嫌疑人核准追诉其刑事责任[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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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速览 日期, 时间 ...
日期 | 2024年3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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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下午3:00至5:00间 |
地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 |
死亡 | 1人 |
被捕 | 3人(涉嫌故意杀人罪,已被核准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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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在中国大陆各大社交媒体平台上引起热议,进而引发公众关于留守儿童、校园霸凌、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刑事责任年龄的设定等话题的讨论。[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