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土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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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土著(馬來語:Bumiputera),在《馬來西亞憲法》下指的是馬來西亞的馬來人,及沙巴和砂拉越的原住民族。Bumiputera一詞源自梵文 Bhūmiputra(天城文:भूमिपुत्र),意指地球之子或是土地之子,這是由於Bumi一詞有“土地”和“地球”之意。在馬來西亞,中文使用者一般都使用“土著”一詞來稱呼這些人,不過這並不是文意上所描述的那種森林部落裡的土人,而一般人在這時候使用「土著」一詞時,指的是法律規定的本地族群,而當中馬來人佔了土著92%以上的人。而不屬於Bumiputera的人,则稱為非土著。而非土著一詞指的就是華人、印度人、歐亞裔和一些已具有馬來西亞公民權的新移民。华人和印度人佔了非土著近99%的人口,所以非土著通常就是指華人或印度人。此外,不同于马来人的半岛原住民(Orang Asli),在馬來西亞一般被稱為原住民,他們是否是土著範圍下的人向來是輿論的焦點。
20世纪70年代,马来西亚政府实施了有利于马来西亚土著的“新经济政策”,《经济学家》将其称为“种族歧视”,政策目的是为马来西亚土著创造机会,缓和自1969年五一三事件后华人与马来人之间的紧张关系。这些政策成功打造了大量的马来人城市中产阶级,但是对于消除农村社区的贫穷状况见效甚微。一些分析学者注意到,那些被排斥在外的群体充满怨氣,对这些政策强烈抵制,尤其是为数众多的华人和马来西亚少数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