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连环杀童案
2006年中国社会刑事案件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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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连环杀童案是2006年發生於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松林社区的連環杀童案。在3月6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警方公布的儿童死亡数目为5名,媒体指出是4男1女。传媒又指有6名儿童被杀,另有5名儿童被猥亵[1]。
罪犯宫润伯于1973年7月出生[2],为2004年底出狱的刑满释放人员(强奸幼女罪),租住在向阳区一片棚户区内。宫润伯是“天麒网吧”的常客[3]。据宫润伯交待,受害幼童皆是其在网吧诱骗至家中后,施以男男强奸,虐待和杀害的。案发时间为2004年底开始至2006年2月28日为止。破案线索是根据一名侥幸逃脱的受害男孩向警方直接报案而来的。
2006年7月14日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判处宫润伯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死亡赔偿金合计661840元[2]。原告人不服,提出上诉。12月20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12月31日,经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宫润伯执行死刑[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