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类企业类型,属于三资企业的一种。
它包括法人型和非法人型两种。外国合作者可以是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中方合作者可以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但不能是个人。外方合作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公司的组织模式比较灵活,可以采取董事会制,也可以采用联合管理委员会制,或者委托管理制等[1]。
2020年1月1日起,根据新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这一企业类型被废除,并入外商投资企业,现有的中外合资企业将于5年过渡期内变更为新的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