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所有制企业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提示:此条目页的主题不是国有独资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即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企业的一种,名下所有财产都归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全民所有制企业是一种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可以受政府委托行使行政管理职能。 全民所有制企业管理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管理体系主要由厂长、职工代表大会组成。全民所有制企业厂长(或经理),由政府任命或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1]。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属于国家工人,其编制由政府劳动部门核定,企业不得自行超编制增加人员[2]。同时,政府对全民所有制企业承担无限责任。
提示:此条目页的主题不是国有独资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即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企业的一种,名下所有财产都归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全民所有制企业是一种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可以受政府委托行使行政管理职能。 全民所有制企业管理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管理体系主要由厂长、职工代表大会组成。全民所有制企业厂长(或经理),由政府任命或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1]。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属于国家工人,其编制由政府劳动部门核定,企业不得自行超编制增加人员[2]。同时,政府对全民所有制企业承担无限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