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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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訪(即“人民来信来访”的简称),俗称上訪,是中國大陸特有的政治表达、請願及申诉方式。按照官方定义,信访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政府、或者县级以上政府工作部门反映冤情、民意,或官方(警方)的不足之處,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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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处理信访事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专门设立有国家信访局,各级人民政府、人大及政协也设有信访办公室。通常,达到一定规模以上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及人民团体等也设有信访办公室。例如清华大学信访办[1]、北京协和医院信访办[2],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信访办[3]。依據憲法行使「上訪權」伸冤的中國大陸民眾,稱為訪民或上訪者。
除了中國大陸的居民外,有部分的香港、澳門、台湾商人在大陸經商時會遇到行政問題,藉由上訪的方式以保護自身的權益。而上述商人及人民在大陸置產者之上訪問題,有時會藉由香港駐京辦、澳門駐京辦、中共中央港澳辦、中共中央台辦等機關進行協調。
在中国古代,魏晋以后历朝中央政府到各级地方政府设登闻鼓,并设专职机构或人员,遇有击鼓者需立即受理或上报。“人有穷冤则挝鼓,公车上表其奏”,以作“用下达上而施于朝”之用。这也是“击鼓鸣冤”的由来。北宋专设登闻鼓院(鼓院)和登闻检院(检院),两院均受理吏民申诉之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