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
人的基本權利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親愛的 Wikiwand AI, 讓我們通過簡單地回答這些關鍵問題來保持簡短:
你能列出最重要的事實和統計數據嗎 个人权利?
為 10 歲的孩子總結這篇文章
顯示所有問題
人權(英語:Human Rights;亦稱基本權、自然權利及人類基本權利)指“個人或群體作為人類而与生俱有之权利”[1][2]。人權的許多價值以強化人的能動性,並以普世(或曰普適)原則要求所有人應享有此天赋權利。人不限於活著才有人權,死人也有人權,縱然死人之人權的具體內容有別於活人。另外,雖然人在一定程度上有放棄權益的自由,但基本權本身不可拋棄,即使個人表明自願放棄亦同。[3]如中華民國民法第十六條規定「權利能力及行為能力,不得拋棄。」,第十七條規定「自由不得拋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