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諸人身
谬误的论证策略,通过攻击与论证有关的人的性格、动机等来避免对话题的真正讨论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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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諸人身(拉丁語:Ad hominem,直译:“對人的”或“于人......”),指藉由與當前論題無關之個人特質,如人格、動機、態度、地位、階級或處境等,作為駁斥對方或支持己方論證的理據[1],是一種不相干的謬誤和紅鯡魚。訴諸人身又稱作「對人不對事」、「因人廢言」或「因人設事」、「以人廢言」[2][3]。最常见的訴諸人身屬性是“A提出一个主张x,B断言A有不受欢迎的特質,因此B得出结论说论点x是错误或不可被接受的”
訴諸人身謬誤一般被歸類爲形式謬誤中,即基于不正確三段论指控對方推理论证的有效性。但在某些非形式邏輯的辯論中,依靠某些資料、證詞、專業知識或有選擇性地介紹所支持的論據,而這種前提下或可提出關於“人身”的有效論證;比如在證明某人相關知識缺乏時,可聲稱他的證言並不可信,抑或是指出其人具有事實上的利益衝突等。另有一種有效的反擊便是使用對方自己所堅持的邏輯對其反對,但同時拒絕承認這些邏輯有效性。在西方邏輯學中,訴諸人身最早可見古希臘的哲學流派。文藝復興時期的英國哲學家,約翰·洛克對此有較深入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