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條目介紹的是一種古代法律制裁的概念。关于一種博弈論策略,请见「
以牙還牙」。关于一种逻辑谬误,请见「
冤冤相报」。
以眼還眼(希伯來文:עין תחת עין ayin takhat ayin;英文:An eye for an eye)是《希伯來聖經》中常提到的術語,為防範犯罪、作惡、或惡意傷人者,意為當你令別人有甚麼損失,你也应有相应的損失(必要接受律法訂定的制裁)。「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為傳統的同態復仇(拉丁語:lex talionis)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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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牙還牙,以眼還眼」也成為博弈論的一種策略,這種策略簡單且能非常有效,被認為是解決囚徒困境的最佳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