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違約交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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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違約交換 (英語:credit default swap,縮寫CDS)[1][2]也稱貸款違約保險,是信貸与保险的衍生性金融商品之一,是一種可供投資人規避信用風險的契約,由承受信用風險的一方(買方)與另外一方(賣方)進行交換,在契約期間買方需定期支付一筆固定的費用給賣方(類似權利金的概念),以換取在違約事件(Credit Event)發生時,有權將持有的債券以面額賣給賣方,此債劵面額即為契約的名目本金。當CDS越高時,代表銀行的信用風險越高,買方所受到的風險很高,越有可能之後賣不出去,因此較不願意用高價買入,使得CDS價格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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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約由兩個法人交易,一個稱為買方(信貸違約時受保護的一方),另一個稱為賣方(保障買方於信貸違約時損失)。主要为约定期内信用违约提供一个高比率的保险业务,若擔保方没有足够的保证金,会來相当大的投机行为。若保证金充足,其意义在于为買方提供被违约时的本金保障。
當買方在有抵押下借款予第三者(欠債人),而又擔心欠債人違約不還款,就可以向CDS賣方(信用違約交換合約提供者)買一份有關該欠債人的合約/保險。這份合約相當於買保險,買方通常需定時繳納保險費否則合約失效,直至欠債人還款完成為止。倘若欠債人違約不還款(或其他合約指定情況,令人相信欠債人無力或無打算依時還款),買方可以拿抵押物向賣方索償,換取應得欠款;違約風險交換給賣方。賣方所賺取的是倘若欠債人依約還款時的合約金/保險費。
有些信用違約交換合約不需要以抵押物便向賣方索償(理賠金額與保險費成正比),只需要欠債人破產(或其他合約指定情況)即可。這些合約的功能不局限於風險轉移(對沖),而是具有投機性質,例如買方可以以合約賭博某家公司快會破產一樣,即便他從未對該公司作出放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