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合公司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兩合公司由無限責任股東與有限責任股東組織之。 此條目論述以部分區域為主,未必有普世通用的觀點。 無限責任股東,對公司債務負連帶無限清償責任;有限責任股東,以出資額為限,對於公司負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