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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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教育(英語:Civics)是指培養個人作為公民或国民,行使義務與權利的教育活动。它通过相關教材與教學方式,使學生對公民所應具有的權利與義務、個人與群體的關係、及相關的民主、尊重、守法、法治等的公民素養有基本了解和認識[1]。公民教育的概念和實施和公民權及公民身份密不可分,和民主一詞有一樣長久的歷史脈絡[2],是從「我到我們」群我關係的政治教育[3]。
在社会主义国家中,公民教育往往以思想政治课程的形式开展,在传统公民教育的内容之外,还会加入马克思列宁主义等社会主义理论内容。[4][5][6]但部分中華人民共和國學者認為公民教育並不等同於思想政治教育[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