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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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衣(满语:ᠪᠣᠣᡳ,穆麟德轉寫:booi[註 1]),全称包衣人(满语:ᠪᠣᠣᡳ
ᠨᡳᠶᠠᠯᠮᠠ,穆麟德轉寫:booi niyalma[參 2][參 3])或包衣佐领管领下人[參 4],是清代八旗制度下世代服役于皇帝、宗室王公之家的一个奴仆群体[參 5],由來源及管理上區分為佐領下人、管領下人、庄頭人三大類[參 6][參 7];主要担任府员、护卫、随侍、庄头、陵寝园寝守护等多种差使,从事管家务、供差役、随侍等,所以有“内八旗”之称,与被称作外八旗的更具军事职能的旗分佐领相对,但遇有战事包衣也应征参战[參 8]。直属于皇帝的上三旗包衣称作“内务府属”,也称内三旗包衣;隶属于旗主王公的下五旗包衣称作“王公府属”[參 9],绝大部分在关外时期就已编入包衣之内[參 10]。包衣并不是贱民,其奴仆身份仅仅与皇室、宗室王公而言,在社会上则基本与八旗中的一般旗人处于同一等级[參 11]。他们也可能有自己的官阶、财产和旗下家奴[參 12]。自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起,由于八旗生计问题,下五旗中的汉人包衣被大量放出,导致人口日渐减少。清末,包衣人口约占京旗所有正户旗人的11.7%[參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