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中文金曲頒獎音樂會優秀流行歌手大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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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中文金曲頒獎音樂會優秀流行歌手大獎每年是由香港電台頒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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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速览 十大中文金曲頒獎音樂會 優秀流行歌手大獎, 授予对象 ...
十大中文金曲頒獎音樂會 優秀流行歌手大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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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对象 | 華語歌手 |
国家/地区 | 香港 |
主办单位 | 香港電台 |
首次颁发 | 1994(第17屆) |
最近颁发 | 2022(廣播九十五周年十大中文金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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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秀流行歌手大獎於1994年設立。最初只頒予10位歌手,故又稱「十優歌手」。後因應歌手有機會出現同分,所以會有多於10位歌手獲獎的情況發生(例如:2001年[1]及2002年[2],有多達15位歌手獲獎)。
2018年起,組合樂隊不再參與此獎項的評選。
2020年,有鑑於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香港電台為顧及歌手、觀眾及工作人員安全,宣布取消十大中文金曲頒獎音樂會,只會請得獎歌手錄影節目,是繼2019年後再度取消實體頒獎典禮。同時,由於全年歌手因疫情關係工作量大減,香港電台也宣布取消頒發是年十優歌手、最優秀流行歌手大獎及進步獎之獎項。[3] 其中,只有取消進步獎之安排為因應疫情之過渡措施,至於取消十優歌手及最優秀流行歌手大獎之安排,時任港台助理廣播處長(電台及節目策劃)周國豐指出乃十大中文金曲獎項改革,旨在聚焦歌手獎項以推動樂壇,並宣布保留「十大中文金曲樂隊/組合獎」,並改頒男、女歌手及樂隊/組合金、銀、銅獎,此舉被媒體形容使頒獎典禮「叱咤化」。[4]
2022年,於廣播九十五周年十大中文金曲恢復頒發這個主要獎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