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資公司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合資公司,又稱聯營公司、合營公司(英語:Joint Venture,簡稱 JV),一般定義為由兩家以上公司共同投入資本成立,分別擁有部分股權,並共同分享利潤、支出、風險、及對該公司的控制權。與策略聯盟不同,策略聯盟與公司股權無關,在形式上也較不嚴謹。合資公司可能只為一個项目而成立,也可能像索尼愛立信這樣以合資企業的形式持續合作經營。通过设立合资公司,可協助企業快速熟悉新的市場,並比較容易爭取到外國政府的支持,有利於實現全球化經營與降低經營風險。但是一旦一旦雙方理念不合,在利益分配及經營決策上便容易產生衝突,而最終導致拆夥。
此條目需要精通或熟悉相关主题的编者参与及协助编辑。 (2019年12月10日) |
对于跨国企业,如果一家企业到海外與当地企業共同出資設立新公司,一般是由出海企業提供技術、專利和品牌等,当地企業负责办理许可证、建立工厂、招募劳动力并负责构建销售渠道、处理政府关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