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府中國古代行政區劃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吉安府,元至正二十二年(1362年)朱元璋改吉安路置,治庐陵县(今江西吉安市)。辖境相当今江西省吉水、万安两县间赣江流域及安福、永新等县地。属江西省。 吉安府在江西省的位置(1820年) 清雍正十年(1732)《江西通志》的吉安府治图 清代吉安府仍為江西省行政區。據《清史稿》記載:吉安府「衝,繁,疲,難」[1],隸吉贛南寧道。順治初因之。乾隆八年,析永新西北境、安福西境,置蓮花廳。領縣九:廬陵縣、泰和縣、吉水縣、永豐縣、安福縣、龍泉縣、萬安縣、永新縣、永寧縣、蓮花廳[1]。 1912年,中華民國廢吉安府。
吉安府,元至正二十二年(1362年)朱元璋改吉安路置,治庐陵县(今江西吉安市)。辖境相当今江西省吉水、万安两县间赣江流域及安福、永新等县地。属江西省。 吉安府在江西省的位置(1820年) 清雍正十年(1732)《江西通志》的吉安府治图 清代吉安府仍為江西省行政區。據《清史稿》記載:吉安府「衝,繁,疲,難」[1],隸吉贛南寧道。順治初因之。乾隆八年,析永新西北境、安福西境,置蓮花廳。領縣九:廬陵縣、泰和縣、吉水縣、永豐縣、安福縣、龍泉縣、萬安縣、永新縣、永寧縣、蓮花廳[1]。 1912年,中華民國廢吉安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