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统一方针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和平统一与一国两制是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解决臺灣問題的基本方针。和平统一即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中華民國结束敌对状态,通过接触谈判,以和平方式实现中国统一[a]。海峽兩岸關係语境下,又称和平统一台湾[2]、和平解放台湾[3]、和统[4]。最早可追溯到,1955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公开提出的争取“用和平的方式”解决臺灣問題[1][3]。 福州市马尾区海岸在正对中华民国实际控制的馬祖列島处竖立有“和平统一 一国两制”的标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以“和平统一、一国两制”为基本方针[1],同时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
和平统一与一国两制是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解决臺灣問題的基本方针。和平统一即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中華民國结束敌对状态,通过接触谈判,以和平方式实现中国统一[a]。海峽兩岸關係语境下,又称和平统一台湾[2]、和平解放台湾[3]、和统[4]。最早可追溯到,1955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公开提出的争取“用和平的方式”解决臺灣問題[1][3]。 福州市马尾区海岸在正对中华民国实际控制的馬祖列島处竖立有“和平统一 一国两制”的标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以“和平统一、一国两制”为基本方针[1],同时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