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子監祭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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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子監祭酒,古禮祭祀宴饗時,由最年長尊者舉酒以祭於地,故祭酒為尊稱,同輩之長之義[1]。最早追溯可源與夏商周時代之官品職位役階。與功曹、僕射等為同類官職,漢博士之長原稱仆射,東漢改稱「博士祭酒」,秩六百石,西晉國子學之長為國子祭酒,北齊國子寺、隋唐國子監均以祭酒為長,《續漢書·百官志二》劉昭注引:「漢人胡廣说,謂官名祭酒,系部門之長。」
在宋朝為中央政府官職之一。在宋神宗元豐改制後始創,為國子監最高負責人,地位等同於國立大學校長。多由宰相兼領,其佐貳官為國子監司業。主掌國子監、太學、武學、律學、小學的政令,以及課試、升黜、教導之事,同時也負責替學官打考績。此外,依照太學三舍法的規定,屬最低階的外舍太學生須於季終,依序接受學諭、學錄、學正、博士的考試,最終再由祭酒與司業加以考核,視其成績,決定是否可以升至內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