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人民軍空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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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人民军空军(德語:Luftstreitkräfte der Nationalen Volksarmee ; LSK)是民主德国的空军。与人民军陆军、人民海军和民主德国边防军共同组成国家人民军(NVA)。
事实速览 国家人民军空军, 存在時期 ...
国家人民军空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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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ftstreitkräfte der Nationalen Volksarmee | |
国家人民军空军國籍標誌 | |
存在時期 | 1956年3月1日——1990年10月2日 |
國家或地區 | 东德 |
種類 | 空军 |
功能 | 空中打击 |
規模 | 44,000人, 800架军机 (1989) |
飛機 | |
戰鬥機 | MiG-21, MiG-23, MiG-29 |
直昇機 | Mi-2, Mi-8, Mi-14 |
攻擊直昇機 | Mi-24 |
運輸機 | Il-62, An-2, An-26, Tu-134, Tu-1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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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年11月下旬,空中部队改组,将部队由内政部直接划归德国人民警察副部长兼局长指挥。航空团重组为航空俱乐部 1(科特布斯)、2(德鲁维茨)和 3(包岑),并又分为两个部分。从 1954 年开始,捷克斯洛伐克生产的兹林Z-126和M-1D配备航空俱乐部使用。 [1]
1956 年 3 月 1 日,东德加入华沙条约联盟后,空军正式成立,隶属于国家人民军。最初,总部位于科特布斯的空军 (LSK) 与是分开的(防空部队,总部位于施特劳斯贝格)。人民军空军的目的是建立三个战斗机师、一个攻击机师和一个防空师。然而,最终只创建了第一和第三航空师以及第一高射炮师。 1957 年 6 月 1 日,施特劳斯贝格的两个行政部门合并,新总部更名为。
Luftstreitkräfte这个名称最初适用于 1910 年至 1918 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期间德意志帝国的空军。然而,西德空军采用的的名称是纳粹时代空军从 1935 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所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