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役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國防訓儲是中華民國(臺灣)曾出現的一種制度,其正式官方名稱為國防工業訓儲預備軍(士)官,坊間誤傳稱為國防役,但實際上該制度並無立法法源基礎,亦不屬於兵役法所規範範疇,該制度僅為國防部依據內部行政命令“國防工業訓儲預備軍官預備士官甄選作業要點”而執行,故稱之兵役並不正確。國防訓儲人員只有入伍訓練時具有現役軍人身份;訓練一結束即是後備軍人,並至各公司或機關參與研發計畫。自2008年起,已由研發替代役取代國防訓儲制度的實施。 此條目需要更新。 (2011年7月13日)
國防訓儲是中華民國(臺灣)曾出現的一種制度,其正式官方名稱為國防工業訓儲預備軍(士)官,坊間誤傳稱為國防役,但實際上該制度並無立法法源基礎,亦不屬於兵役法所規範範疇,該制度僅為國防部依據內部行政命令“國防工業訓儲預備軍官預備士官甄選作業要點”而執行,故稱之兵役並不正確。國防訓儲人員只有入伍訓練時具有現役軍人身份;訓練一結束即是後備軍人,並至各公司或機關參與研發計畫。自2008年起,已由研發替代役取代國防訓儲制度的實施。 此條目需要更新。 (201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