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和基本法推廣督導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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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和基本法推廣督導委員會(英語:Basic Law Promotion Steering Committee)前稱基本法推廣督導委員會,是香港於1998年1月成立的公營機構,由政府官員與非官方成員組成,負責為推廣《香港基本法》的整體計劃和策略提供意見,並作為組織《基本法》推廣工作的中心點,以協調政府部門和社會上各有關方面所進行的推廣工作。主席為政務司司長。委員會分五個工作小組,包括本地社區、教師及學生、公務員、香港以外地區人士及工商專業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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