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成家立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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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成家立法草案是指中華民國(臺灣)有關修改民法中涉及婚姻及家庭制度以促進性別平等的法律草案。最早起源於1990年代起臺灣社會對性別平等相關議題的重視,之後在馬英九政府時代起由關注性別平等的社會團體推動修法,是「性別主流化」的一環。隨著部份爭議相對較少的法律與政策施行後,目前經常以「多元成家」概括及通稱相關審議中的議題,內容包含婚姻平權草案、伴侶制度草案、家屬制度草案等三個法案,目前其中又以同性婚姻關係的合法化、領養子女的權利最引起輿論關注與評論。三個草案各自獨立,且同時送入立法院審查,其中婚姻平權(含同性婚姻)草案首先獲得足夠提案立委人數的連署[1],並在2013年10月25日通過一讀,交付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2],伴侶制度草案、家屬制度草案仍處於民間倡議的階段。
2016年10月下旬,立法委員尤美女領銜第二次提出婚姻平權法案,獲得時代力量黨團、以及部分國民黨與民進黨籍立委連署,得以超過15人之提案門檻。各版本法案分別在同年11月8日、11日在立法院院會一讀通過付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