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警察維基媒體消歧義頁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宗教警察,是各個宗教中为了禁止败德行为、推崇道德行为而设立的一种宗教警察组织。 至今世界上仍有17個國家採行「宗教警察制」,包括沙烏地阿拉伯、阿聯酋、印度、巴基斯坦、伊朗、蘇丹、索馬利亞、奈及利亞、阿爾及利亞、黎巴嫩、摩洛哥、馬來西亞、印尼、汶萊、馬爾地夫和越南[1],他們執行宗教法律,如宗教對服裝的要求、祈禱要求、飲食要求等[2][3][4]。
宗教警察,是各個宗教中为了禁止败德行为、推崇道德行为而设立的一种宗教警察组织。 至今世界上仍有17個國家採行「宗教警察制」,包括沙烏地阿拉伯、阿聯酋、印度、巴基斯坦、伊朗、蘇丹、索馬利亞、奈及利亞、阿爾及利亞、黎巴嫩、摩洛哥、馬來西亞、印尼、汶萊、馬爾地夫和越南[1],他們執行宗教法律,如宗教對服裝的要求、祈禱要求、飲食要求等[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