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语言法令(英語:Official Languages Act,法語:Loi sur les langues officielles),是加拿大皮埃尔·特鲁多領導的联邦政府通过的一條法令,于1969年9月9日正式生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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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聲明。
法令赋予英语和法语在联邦政府机构中享有同行地位的权利[2]。尽管官方语言法令不是唯一一部与官方语言相关的法律,但是却是加拿大政府双语政策的基石。该法令在1988年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