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吉尼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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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吉尼亚方案(英語:Virginia Plan)也称伦道夫方案(英語:Randolph Plan)或大州方案(英語:Large-State Plan),是由当时的弗吉尼亚州州长埃德蒙·伦道夫于1787年5月29日在美國费城召开的美利坚合众国制宪会议上正式提出的一套新联邦政府的组建方案,这一方案中最主要的特点就是设计了一个强大的两院制立法部门[1]。该方案主要是由美国开国元勋詹姆斯·麦迪逊在等待其他代表到达期间所设计[2][3],并且也是唯一一个被大会中多数代表所接受而成为最终所制订出的宪法的基础,之后的整个会议最主要的工作日程就是对这一方案进行讨论和修改。因此,詹姆斯也被称为是美国宪法之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