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彥文情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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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彥文情殺案[註 1],是臺北時間2014年9月22日6時,位於臺北市松山區西松國民小學後門的一起殺人事件,全案經6年半審理,2021年2月25日犯案人被最高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定讞[司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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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彥文情殺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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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 中華民國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5段123巷6弄與同路段147巷交叉口[map 1] |
日期 | 2014年9月22日(9年195天前) 6時(UTC+8) |
目標 | 林佩真 |
類型 | 以鈦鋼刀朝被害人砍殺47刀 |
武器 | 鈦鋼刀 |
死亡 | 1(林佩真) |
受傷 | 1(張彥文) |
主謀 | 張彥文 |
動機 | 不滿女友分手後要求復合不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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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彥文情殺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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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 | 最高法院 |
判决下达日期 | 2021年2月25日 (2021-02-25) |
判例引注 | 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4463號 |
案件历史 | |
相关行动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3年侵重訴字第1號刑事判決(2016/01/15) 臺灣高等法院105年侵上重訴字第1號刑事判決(2017/04/11) 最高法院106年台上字第1881號刑事判決(2017/07/06) 臺灣高等法院 106 年上重更(一)字第 4 號刑事判決(2018/03/01) 最高法院107年台上字第3340號刑事判決(2019/08/15) 臺灣高等法院108年度上重更二字第3號判決(2020/06/17) 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4463號判決(2021/0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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