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書記協助法官研究法律問題並提供意見的人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提示:此条目页的主题不是法律輔助人員、司法人員或法院人員。律政書記[1](英語:law clerk),又稱司法書記[2](judicial clerk)、司法助理[3](judicial assistant),指在法庭席前向律師或法官提供意見及協助的人,負責研究法律問題及起草法律意見。[4][5] 律政書記與法律輔助人員及法庭書記為不同概念。在加拿大,「律政書記」有時亦用於指代法律輔助人員,在法庭環境中不宜混淆。 律政書記被認為是法律界最有聲望的職業之一,獲聘者通常是名校法學院名列前茅的應屆畢業生。[6]
提示:此条目页的主题不是法律輔助人員、司法人員或法院人員。律政書記[1](英語:law clerk),又稱司法書記[2](judicial clerk)、司法助理[3](judicial assistant),指在法庭席前向律師或法官提供意見及協助的人,負責研究法律問題及起草法律意見。[4][5] 律政書記與法律輔助人員及法庭書記為不同概念。在加拿大,「律政書記」有時亦用於指代法律輔助人員,在法庭環境中不宜混淆。 律政書記被認為是法律界最有聲望的職業之一,獲聘者通常是名校法學院名列前茅的應屆畢業生。[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