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維嶽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徐維嶽,曾任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因涉貪瀆、濫權等罪行遭起訴和彈劾。一審被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判處無期徒刑以及褫奪公權終身,是臺灣史上少數因貪瀆而被判重刑的司法官。自2005年被檢方起訴起即遭中華民國法務部停職,往後數年間曾多次請求復職和申請轉任律師。 此條目需要編修,以確保文法、用詞、语气、格式、標點等使用恰当。 (2013年6月8日) 此條目體裁可能更适合散文而非列表。 (2013年6月8日)
徐維嶽,曾任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因涉貪瀆、濫權等罪行遭起訴和彈劾。一審被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判處無期徒刑以及褫奪公權終身,是臺灣史上少數因貪瀆而被判重刑的司法官。自2005年被檢方起訴起即遭中華民國法務部停職,往後數年間曾多次請求復職和申請轉任律師。 此條目需要編修,以確保文法、用詞、语气、格式、標點等使用恰当。 (2013年6月8日) 此條目體裁可能更适合散文而非列表。 (201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