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性详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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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性详细规划,简称控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的城市规划体系中的一种规划类型。在《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GB/T 50280-98)中,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定义为“以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要求。”[1]其上位规划为总体规划/市县级国土空间规划[2],下位规划为修建性详细规划(即场地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各种指标将总体规划的宏观的控制转化为可执行的微观的控制,在规划体系中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与管理结合、与开发衔接。[3]
在深圳,控制性详细规划被称为法定图则,该称呼沿用自香港的法定图则。在其他地区,“法定图则”是指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规划图则”和“分图图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