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里蘭卡區級行政區劃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區(僧伽羅語:දිස්ත්රික්ක、坦米爾語:மாவட்டம்)是斯里蘭卡的二級行政區劃,由省下轄。斯里蘭卡有9個省,並劃分為25個區。[2]每個地區由中央政府任命的區書記(英语:District Secretary)負責管理。[3][4]區書記處的主要任務是協調中央政府和分區書記處的溝通和活動。地區書記處還負責推行和監督區級的發展計畫,協助轄下行政區開展活動[5],徵收稅捐以及協調地區的選舉。[6]一個區可以下分為若干分區書記處(英语:Divisional Secretary's Division),其又被細分為14,022個村。[7]斯里蘭卡全國現有331個分區書記處。[8]
事实速览 區, 分類 ...
區 | |
---|---|
又名: දිස්ත්රික්ක(僧伽罗文) மாவட்டம்(泰米尔文) | |
分類 | 二級行政區劃 |
位置 | 斯里蘭卡 |
數量 | 25(1984年2月) |
人口 | 92,238–2,324,349 |
面積 | 699–7,179 km² |
本级政府 | 區書記處 |
下級 | 分區書記處(英语:Divisional Secretary's Division)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