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移民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新移民又稱為新住民,指剛移民到另一個國家或地區,語言文化上未融入當地社會、以及還未取得當地國籍或戶籍的人士。部份新移民本身的謀生技能及適應能力不及本地人士,令新移民不少停留在社會較低階層,需要社會保障的支援。
新移民是相對於當地人而言,當地人有稱為原居民、原住民、當地土人等,例如美洲新大陸的印第安人是原居民,而白人則是美洲的「新移民」。 又例如所有第一代香港人,也曾經是新移民,因為他們都不是香港開埠時期的香港原居民,絕大部分由中國大陸移居香港。
在印度殖民歷史上,移居當地的歐洲人就是新移民,他們不少是居於印度的上流社會。
新移民有多種類,例如投資移民、優才計劃、家庭團聚、政治庇護等。
當新移民居於當地超過某年數,加上其他條件,之後則可獲當地永久法律身份,但如不通當地語言,仍會被視為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