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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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基金(英語:Future Fund)由前任財政司司長曾俊華於2015年2月25日透過《2015年至2016年度香港政府財政預算案》宣佈將會設立,作為長線投資用途,用以爭取高回報的利益,並且增強香港政府的財政的可持續性。當香港政府財政儲備降至不足半年的公共開支時,就會啟動預警,香港政府需要就此進行債務融資或者資產證券化,最後才考慮動用未來基金,由立法會批准,甚至中斷未來基金為期至少10年的存放期,以解公共支出的燃眉之急。12月18日,政府宣佈未來基金將於2016年1月1日設立。
為了避免引起外界不必要的憂慮,誤以為香港政府的財政實力及宏觀經濟的基礎轉弱,而影響香港的信貸評級,因此建議中的未來基金將仍然被列為香港政府財政儲備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