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瑞性侵案,又稱李宗瑞淫照事件,是一件涉及在台灣犯罪的性侵、妨害秘密之案件,於2012年7月首次被揭露。主要嫌犯為富少李宗瑞[1],被害人多達三十餘人。警方在李宗瑞居所搜出的性愛、裸體影片、照片表明,多數性侵被害人疑似遭下藥無力氣抵抗,並疑有知名女星受害[2]。
| 本條目存在以下問題,請協助 改善本條目或在 討論頁針對議題發表看法。
| 此條目之中立性有争议。其內容、語調可能帶有明顯的個人觀點或地方色彩。 (2012年8月24日) |
|
事实速览 日期, 地点 ...
李宗瑞性侵案
(李宗瑞淫照事件)日期 | 2012年7月 (2012-07) - 2013年9月 (2013-09) |
---|
地点 | 中華民國台北市 |
---|
参与者 | 李宗瑞 |
---|
关闭
2012年8月,李宗瑞逃亡並遭通緝,於同月23日投案。2013年9月,李宗瑞因刑法第225條乘機性交猥褻罪、第 315-1 條妨害秘密罪遭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有罪。此案件在台灣社會掀起震撼,並激起對夜店文化、媒體文化等的諸多討論[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