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木樹邨買兇斬傷繼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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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木樹邨買兇斬傷繼子案是2005年在香港發生的一宗傷人事件,20歲繼母孔敏儀因為不滿丈夫在她產後冷落了她而不喜歡7歲繼子岑浩賢,所以買兇斬傷繼子。2005年8月25日,繼子在梨木樹邨回家的路上,被繼母買兇指使的2名16歲刀手襲擊,導致右手腳被斬了6刀重傷。經警方調查後,先後拘捕及起訴包括繼母在內的6名涉案人士,分別控以蓄意傷害、普通襲擊及普通傷害罪名;其中2名被告以污點證人身份指控其餘被告。2006年11月至12月,香港高等法院裁定6名被告罪名成立,判處2至18年有期徒刑。由於案中受害者年幼,因此引起傳媒的廣泛報導,並在香港社會造成極大轟動。[1][2]
事实速览 梨木樹邨買兇斬傷繼子案, 位置 ...
梨木樹邨買兇斬傷繼子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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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手之一的羅嘉豪(蒙頭者)與警員重演斬傷受害者一刻 | |
位置 | 香港梨木樹邨5座附近地面 |
坐标 | 22°22′45″N 114°08′05″E |
日期 | 2005年7月8日(毆打) 2005年8月25日(斬傷) 上午7時35分(毆打) 下午5時45分(斬傷)(UTC+8) |
目標 | 岑浩賢(賢仔) |
類型 | 襲擊傷人 |
武器 | 菜刀、雙手 |
受傷 | 1 |
主謀 | 曾可威、孔敏儀 |
疑犯 | 伍德榮、楊勝光、 羅嘉豪(污點證人)、 陳展航(污點證人) |
參與人數 | 6 |
動機 | 產後被丈夫冷落而對受害者懷恨在心、性格不合 |
判決 | 5名被告蓄意傷害罪名成立、3名被告普通襲擊罪名成立及1名被告協助及教唆傷人罪名成立,分別被判服刑2-18年 |
刑事狀況 | 全部涉案人士已出獄 |
案件編號:HCCC 32/2006 & 33/2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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