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郡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河源郡,隋朝时设置的郡。 隋炀帝大业五年(609年),隋朝大破吐谷浑,设置河源郡、西海郡、且末郡、鄯善郡四郡,在赤水城、曼头城设置河源郡,治所在赤水城(今青海省兴海县东南)。包括今青海省的兴海县、共和县、同德县、玛沁县。隋朝末年,吐谷浑复兴,河源郡地入吐谷浑。唐太宗贞观十年(636年),唐朝封吐谷浑首领诺曷钵为河源郡王。 这是一篇与隋朝行政区划相关的小作品。你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查论编
河源郡,隋朝时设置的郡。 隋炀帝大业五年(609年),隋朝大破吐谷浑,设置河源郡、西海郡、且末郡、鄯善郡四郡,在赤水城、曼头城设置河源郡,治所在赤水城(今青海省兴海县东南)。包括今青海省的兴海县、共和县、同德县、玛沁县。隋朝末年,吐谷浑复兴,河源郡地入吐谷浑。唐太宗贞观十年(636年),唐朝封吐谷浑首领诺曷钵为河源郡王。 这是一篇与隋朝行政区划相关的小作品。你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查论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