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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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监察委员会,简称浙江省监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的国家监察机关。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中共浙江省纪委或浙江省纪委,是中国共产党浙江省委员会的纪律检查机构。二者合署办公,共同简称为浙江省纪委省监委。浙江省监察委员会由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其负责。浙江省监察委员会主任由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副主任和委员由浙江省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同意。
事实速览 合署办公, 主任 ...
合署办公 | 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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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领导 | |
主任 | 傅明先 |
副主任(4) | 陈擎苍、温 暖、傅祖民、陈 澄 |
机构概况 | |
业务上级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 |
组织上级机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机构类型 | 地方国家监察机关 |
授权法源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
上级中共组织 | 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
本级中共组织 | 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监察委不设党组) |
联络方式 | |
省纪委、监察委机关合署办公场所 | |
实际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省府路8号 |
官方链接 | 清廉浙江 |
机构沿革 | |
被接替者 | 浙江省监察厅 |
成立时间 | 2017年1月22日 |
对应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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