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委員會海巡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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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簡稱海巡署)是中華民國負責海域及海岸巡防之機關,隸屬於海洋委員會的中央三級行政機關,負責巡防海岸、領海、鄰接區及專屬經濟海域等,並執行查緝走私槍械、貨物、毒品、非法入出境等治安事務[3]。署內人員編制主要由警察、軍人、海關人員或其他公務人員組成(政風單位除外)。自海巡署成立後,除隨同業務移撥本署之海務技工,得依其原關務人員相關規定改任官稱官階外,不得另外再進用關務人員[4]。
事实速览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 Coast Guard Administration, OAC(英語), 基本信息 ...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 Coast Guard Administration, OAC(英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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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政府機構 | |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署徽 | |
基本信息 | |
機關類型 | 中央三級行政機關 |
所屬部門 | 海洋委員會 |
員額 | 編制員額13,480人,預算員額為3,956人,實際編制員額為11,662人(111年11月底)[1][2] |
年度預算額 | 新台幣164億元(110年度) |
授權法源 | 海洋委員會組織法、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組織法 |
主要官員 | |
署長 | 周美伍(海委會副主委兼任) |
副署長 | 張忠龍(警監) 許靜芝(陸軍中將) |
主任秘書 | 林超倫(海軍少將) |
組織編制 | |
內部單位 | 6組、4室 |
附屬機關 | 8分署、1中心 |
成立沿革 | |
成立日期 | 2000年1月28日 |
前身機關 | 國防部海岸巡防司令部 內政部警政署水上警察局 財政部關稅總局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 |
聯絡信息 | |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本部 | |
地址 | 11698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三段296號24.99529°N 121.55959°E / 24.99529; 121.55959 |
電話 | +886 2 2239-9201 緊急救難服務專線:118 |
網站 | ww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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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署平常不負責軍事任務,惟作戰時期可依《國防法》第四條納入作戰序列[5]。海巡署設置署長1人,由海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其中1人兼任,常務副署長2人及主任秘書1人,內部單位為企劃組、督察組、巡防組、情報組、後勤組、通電資訊組、秘書室、人事室、主計室、政風室、巡防區指揮部、通資作業隊及警衛隊。所屬機關為北部分署、中部分署、南部分署、東部分署、金馬澎分署、東南沙分署、艦隊分署、偵防分署及教育訓練測考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