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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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监察委员会,简称深圳市监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的地方国家监察机关,与中国共产党深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成立于2018年1月21日[1],取代深圳市监察局的职能。深圳市监察委主任由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向其和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以及广东省监察委员会负责。
此條目需要补充更多来源。 (2018年3月23日) |
事实速览 合署办公, 主任 ...
合署办公 | 中国共产党深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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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领导 | |
主任 | 刘连生 |
副主任(2) | 孟昭文、任宗理 |
委员(4) | 刘原枫、宋伟艺、金伟、沈涤 |
机构概况 | |
业务上级机构 | 广东省监察委员会 |
组织上级机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机构类型 | 国家监察机关 |
行政级别 | 正地厅级 |
授权法源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组织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
上级中共组织 | 中国共产党广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
本级中共组织 | 中国共产党深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 |
联络方式 | |
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合署办公场所 | |
实际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18号市委大院 |
邮政编码 | 518028 |
市纪委、市监委信访室 | |
实际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上步中路1008号 |
电话号码 | +86 (0)755 12388(举报电话) |
官方链接 | 举报网站 |
對外官網 | 廉洁深圳网 |
机构沿革 | |
被接替者 | 深圳市监察局 |
成立时间 | 2018年1月21日 |
对应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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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主任为刘连生[2]。